罪在不赦的意思罪在不赦的故事详细解释及典故罪在不赦成语接龙、组词、近义词、反义词
- 罪在不赦
- 拼音: zuì zài bù shè
- 频率: 生僻
- 年代: 古代
- 词性: 中性词
- 结构: 偏正式
- 解释: 赦:赦免。指罪行极重,不能得到赦免。
- 语法: 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 典故出处: 萧纲《答张灒谢示集书》:“论之科刑,罪在不赦。"
- 成语示例:蔡东藩《五代史演义》第14回:“石希蒙逢君长恶,~,请亟诛以谢众士。"
- 英文翻译:
罪在不赦的意思解释及典故
罪死不赦的意思?
就是指这个犯了死罪,不能被赦免
赦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形声。从攴( pū),赤声。本义:宽免罪过)
同本义
赦,置也。——《说文》。段注:“赦与捨音义同。非专谓赦罪也。后捨行而赦废。赦专为赦罪矣。”
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周礼·司刺》
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公羊传·昭公十八年》
先时者杀无赦。——《书·伪允征》
君子以赦过宥罪。——《易·象卦》。疏:“谓放免。”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一不做二不休从哪里来?
一不做,二不休来自唐朝,赵元一
(奉天录)卷四,光晟临死言曰: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奉天录)共四卷 ,唐赵元一撰。是记载德宗避难奉天时期的第一手资料,此为现今仅存的唐人记载“奉天之难”的专书。大体按日纪事,录功臣勋业及逆臣言行等,叙述详尽,可与正史相参或备史之阙,是了解奉天之变的第一首文献。
一不做二不休从哪里来?出处:唐·赵元一《奉天录》卷四:“光晟临死言曰:‘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比喻不做则已,既然已经做了,就索兴做到底。说到“一不做二不休”这个词比较中性,比喻做一件事情,有了开头,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坚持做完!一般指做坏事,果断做事,坏事做到底。
成语“一不做二不休”指的是干什么事,要么不做,做了就索性做到底。也就是说既然事情做了个开头,索性就做到底。这个成语来自唐朝赵元一的《奉天录.卷四》。唐代张光晟随朱泚叛乱,败后,光晟杀朱泚,向前来征讨之李晟投降,仍难逃死罪。受刑前云:“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第一莫作,第二莫休”,成语“一不做二不休”就是从这句话演变来的。
第一莫作,第二莫休,它的原来意思是:第一不要做,第二做了就不要罢休。
公元755年,唐朝的节度使安禄山起兵叛乱。在与叛军的一次交战中,朝廷方面的大将王思礼坐骑被箭射中倒下。就在他处境危急的时刻,一个名叫张光晟的骑兵把马让给他,使他脱险。
叛乱平定后,王思礼升了官,但他不忘张光晟的救命之恩,和张光晟结为兄弟,并一再向朝廷保举,从而使张的官越做越大。783年,一支军队在京师长安哗变。德宗帝仓皇逃到奉天(今陕西省乾县),叛兵推立太尉朱泚为帝。张光晟以为唐朝气数已尽,便依附了朱泚,做了他手下的节度使。
朱泚自称大秦皇帝,领兵进逼奉天,张光晟当了副将。不料出师不利,围城一个多月未能攻克,而各处来援救德宗的军队日渐接近奉天。在这种情况下,朱泚、张光晟只能退回到长安。
次年,朱泚又改国号为汉,自称汉元天皇,封张光晟为宰相。这时,唐军将领李晟等己迫近长安。朱泚将五千精兵交给张光晟,命他驻扎在九曲一带抵御唐军。
张光晟见朱泚大势已去,便暗中派人与唐军将领李晟取得联系,希望归降朝廷。李晟表示欢迎,同时指挥军队猛攻长安。 张光晟作为内应,劝朱泚赶快离开长安,并亲自护送他出城。待朱泚逃远后,再返回长安,率领残部向李晟投降。李晟答应奏告朝廷,减免他叛变投敌的罪行。张光晟对李晟感激涕零。
此后,李晟每次举行宴会,总要邀请张光晟参加,并且奉为上宾。宾客们对此非常反感,有的当众发作,表示不愿与反贼同席,李晟见众怒难犯,只得将张光晟看管起来,等待朝廷发落。不久,德宗颁下诏书,处死叛逆张光晟。李晟无法再为张光晟说情救命,只好执行。
临死时,张光晟悲哀地说:“把我的话传给后世的人:第一不要做,第二做了就不要罢休!”
一不做二不休的由来:
唐德宗时,有支军队在长安叛变,拥立原卢龙节度使朱泚(cǐ)为皇帝。朱泚自称大秦皇帝,拜张光晟(shèng)为副将。唐德宗命令李晟领兵讨伐朱泚,逼近长安。
张光晟率兵驻扎在九曲,与李晟军对阵。张光晟见李晟军声势浩大,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暗中派心腹去与李晟联络。李晟表示欢迎他归降朝廷,张光晟带领部下投降。李晟为他向德宗上奏章,要求对张光晟减罪任用。李晟带了张光晟参加宴会,华州节度使路元光怒道:“决不与反贼同席!”李晟只得把张光晟软禁起来,听侯朝廷处理。不久,德宗下旨,认为张光晟罪不赦,理应处死。张光晟临死前说:“传话后人:第一莫做,第二莫休。”
成语“一不做,二不休”由此而来,比喻不做则已,既然已经做了,就索兴做到底。
成语“一不做,二不休”由此而来,比喻不做则已,既然已经做了,就索兴做到底。
出 处:
唐·赵元一《奉天录》第四卷:“光晟临死而言曰:'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一不做,二不休 解 释 要幺不做,做了就索兴做到底。指事情既然做了开头,就索兴做到底。
用 法 复句式;作主语、分句;形容下最后的决心
示 例 老舍《神拳》第二幕:“好吧,~!说吧,叫我干什么?”
近义词 破釜沉舟
反义词 犹豫不决
灯 谜 闲游;磨洋工;唱工不出力
一不做二不休从哪里来:
一不做,二不休 拼音:yī bū zuò,èr bù xiū 解释:原意是要么不做,做了就索兴做到底。指事情既然做了开头,就索兴做到底。 出处:唐·赵元一《奉天录》卷四:“光晟临死言曰:‘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示例:到这地步,~,我是打算拼一拼了。唐德宗时,有支军队在长安叛变,拥立原卢龙节度使朱泚(cǐ)为皇帝。朱泚自称大秦皇帝,拜张光晟(shèng)为副将。唐德宗命令李晟领兵讨伐朱泚,逼近长安。 张光晟率兵驻扎在九曲,与李晟军对阵。张光晟见李晟军声势浩大,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暗中派心腹去与李晟联络。
唐·赵元一《奉天录》第四卷:“光晟临死而言曰:'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释义:要么不做,做了就索性做到底。指事情既然做了开头,就索性做到底。
一不做二不休的典故:
朱泚自称大秦皇帝,领兵进逼奉天,张光晟当了副将。不料出师不利,围城一个多月未能攻克,而各处来援救德宗的军队日渐接近奉天。在这种情况下,朱酢、张光晟只能退回到长安。
临死时,张光晟悲哀地说:“把我的话传给后世的人:第一不要做,第二做了就不要罢休!”
第一个字是罪字的成语?
第一个字是罪的成语 :罪魁祸首、罪孽深重、罪不容诛、罪该万死、罪大恶极、罪责难逃、罪有应得、罪恶滔天、罪加一等、罪恶昭彰、罪恶渊薮、罪盈恶满、罪在不赦、罪人不孥、罪不当罚、罪恶如山、罪不可逭、罪疑从轻、罪恶贯盈、罪疑惟轻、罪合万死、罪以功除、罪不及孥、罪上加罪、罪恶迷天、罪行累累、罪己责躬、罪莫大焉
罪不容赦与罪不容诛中的“容”是什么意思?
诛,把罪人杀死。
罪恶极大,杀了也抵不了所犯的罪恶。
形容罪大恶极。
易误解为罪行还没有达到被杀的程度。
例: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一致认为,药家鑫虽然有自首的行为,但其犯罪的手段十分残忍、情节非常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不容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