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兵于农的意思解释及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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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兵于农
拼音: yù bīng yú nóng
频率: 一般
年代: 近代
词性: 中性词
结构: 联合式
解释: 寓:寄寓,寄托。把军事力量寄寓在农耕之中。

语法: 作谓语、定语;用于军事等。
典故出处: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汉文帝》:“寓兵于农之法,后世不可行于腹里,而可行于塞徼。"
成语示例:
英文翻译: 

寓兵于农的意思解释及典故

寓兵于农,兵农合一,什么意思?

寓兵于农,指给农民以一定军事训练,平时务农,战时参战,或指军队屯垦。寓兵於农即是屯田制,与其相反的政策是寓农於兵。

"兵农合一"是周代兵役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这一特点在春秋时代仍然表现得很鲜明。《周礼·地官·大司徒》在谈到周代居民组织时说:"令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小司徒》谈到周代军事组织时说:"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

扩展资料:

"兵农合一"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服役人员平时散在村社为农,战时临时征集为兵。散在为民时,兵器收归国家统一保管,临事征兵时,同时发授武器,与终日兵不离手、手不离兵的常备军明显不同。这就形成临战集结和临时授兵制度。

"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决定了春秋时期军事训练必然要在农闲时进行的特点。这其实也是自夏、殷、周三代以来村社生活的一般规律。

兵农合一的古代兵制是什么?

屯田制

在古代,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农业生产属于劳动力密集型生产,尤其是青壮年。但是战争同样需要大量的青壮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粮食又是除兵员外另一个决定因素,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就发明了屯田制。

屯田制就是当兵的打仗之余种地,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有曹操屯田,姜维屯田等等。

建国后的新疆建设兵团,也是屯田制的一个延续,不过多了戍边的作用。

兵农合一

周朝时期的兵役制度

"兵农合一"是周代兵役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这一特点在春秋时代仍然表现得很鲜明。《周礼·地官·大司徒》在谈到周代居民组织时说:"令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小司徒》谈到周代军事组织时说:"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比"、"闾"、"族"、"党"、"州"、"乡"与"伍"、"两"、"卒"、"旅"、"师"、"军"就是村社居民行政组织与军队的军事编制两两相应、互相统一的。而这种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正是"兵农合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春秋时齐国的军事制度就是这种典型的"兵农合一"制度。

兵农合一制

指的是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即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又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所以《六韬》中说,教民将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兵农合一"是周代兵役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

这一特点在春秋时代仍然表现得很鲜明。《周礼·地官·大司徒》在谈到周代居民组织时说:"令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小司徒》谈到周代军事组织时说:"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比"、"闾"、"族"、"党"、"州"、"乡"与"伍"、"两"、"卒"、"旅"、"师"、"军"就是村社居民行政组织与军队的军事编制两两相应、互相统一的。

而这种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正是"兵农合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春秋时齐国的军事制度就是这种典型的"兵农合一"制度。

兵农合一的古代兵制,就是东汉末年全国动荡战乱时期(三国时期),人口大减大批农田无人种,曹操为了解决军队粮草问题使用的屯田制,军队闲时同农民一样屯田,后面清朝初期使用的八旗军制度,更体现了兵农合一的兵制,战时全民皆兵,闲时一起务农。

府兵制,府兵为平时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闲时操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的武器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经北周,隋到唐初日益完善。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停废,历时两百多年。

中国在商、周时已经有征兵制度。当时规定,每个部落成员在战争期间,都有当兵作战的义务。核心都是贵族,平民可以当基层指挥而奴隶只能是最基层的士兵(阵亡最多的就是奴隶,不过这个时候打仗不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主,大多数会被俘虏;被俘后还是对方奴隶(也有平民被俘虏后转奴隶的));

PS:为什么不写夏朝,因为目前为止,有三个疑点:1、目前未发现夏朝遗址(城市、聚集区);2、目前出土商朝的甲骨文没有关于夏朝的任何记录;3、夏朝存在后世人(近千年)书写的史书(《尚书》)中;

战国时期(也可称之为东周后期)——常备兵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封建经济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开始建立了郡县制,兵役制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当时已经建立常备兵制度。常备兵是军队的基干,他们都是应把经过考选而来。选时相当严格。凡是中选的人,免除全家(部分)的赋税、徭役。不过这个时候打仗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主尤其是后期,最为著名的是白起,号称"人屠",据史书记载比较大的几次战争就近百万(伊阙之战斩杀24W、华阳之战斩杀15W、长平之战斩杀45W……)。

此时平民也可以通过军工获得爵位、当将军了(当时白起就是平民),但是大多数仍然是低级领导和士兵;此后平民也能通过军工等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秦汉时期——征兵制

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

汉承秦制,当时规定不分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

三国两晋时代——世兵制

东汉后期,由于军阀割据,坞堡林立,大批农民为军阀豪强所霸占,成为依附于他们的部曲(私人部队)。很多壮丁成了地主家兵,全国征兵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三国时期出现了"世兵制"。"世兵"就是父子世代为兵。

北魏隋唐(初)——府兵制

南北朝后期,北朝出现了"府兵制"。北魏时使地方割据的私人武装中央化,不但增强了朝廷军力,同时使鲜卑部落兵与汉族封建兵制逐渐结合,创置了"府兵制"。

当时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它赋税。

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变化。军士开始编入户籍,从事生产。隋时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

唐初和隋朝基本一致;

府兵制实际上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征调服役的人,定期宿卫京师或戍边;战时出征,战事完毕,即"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唐(末)宋时期——募兵制

唐代中期,府兵因负担过重而大量逃亡,府兵制受到严重破坏。为了补充兵员,就采取了招募的办法。

募兵制是宋朝的主要兵制。当时有四种不同军队——禁军、厢兵、蕃兵、乡兵。禁军是皇帝的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伐,是北宋的正规军。它来源于全国招募与选自厢兵、乡兵中的健壮兵丁。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不进行军事训练,所以不能作战,只给地方政府服亲没。蕃兵是招募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充当过境屯戍守军。乡兵,于招募之外,也有当地征发的,经过训练作为地方防守部队。

元——部落兵制

元朝在取得全国政权前,实行部落兵制。本部落的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全部当兵,下马牧畜,上马攻战。其本族人建立的'蒙古军"与后来吞并各部落建立的'探马赤军"为主力军。进入中原后,抽调二十岁以上的汉人壮丁建立"汉军",作为戍守当地的地方军。

明——卫所制

明朝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

清——旗兵制

清朝实行"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

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将满、蒙、汉族力量编成八个旗,分别用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色旗作标志。这就是八旗军"的由来。

清统一全国后,又以汉人为基础组成了"绿旗军"(以绿旗为标志,又名'绿营兵")。

太平天国后,八旗兵和绿营兵均不堪大用,各地团练兴起,著名的湘军和淮军;

后来又创建新军;

民国(北洋)——募兵+征兵制

第一种是募兵制,主要招收青年农民入伍当兵。当时社会经济凋敝,剥削严重,大量农民失去土地,而近代工业又非常少,吸纳不了多少无地农民,因而应募当兵成为农民的一种出路。

第二种是征兵制,计丁抽兵,带有强迫性质。但是由于军阀混战,地方政权不稳定,征兵制很难实行。

民国(国民政府)——募兵+征兵制

国民政府时期,兵役制分两种:1936年前以募兵制为主;之后以征兵制为主。

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曾作出决议,规定要逐渐将募兵制改为以义务兵为主的征兵制,但是由于不少地区政权不巩固,很难实行。这一时期,国民革命军还是以募兵和收编为主。北伐结束后,国民革命军由初期的4万人发展到百万之众,主要是大量收编了北洋军阀各派败散的军队。

抗战开始后,由于对日作战兵力消耗巨大,国民党军正式实施1933年颁布的义务兵役法。兵役分为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男子年满18岁至45岁,在不服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平时征集检定合格年满20岁至25岁的男子服现役,现役3年;期满退伍为正役,为期6年;再转为续役,至年满40岁,转为国民兵役;满45岁退役。

全面内战爆发后,为了保证所需的兵源,国民党政府于1946年6月修订并重新颁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规定凡年满20岁的男子,经征兵检查合格,征集入伍,为期2年,步兵的军士及特种兵为期3年。1948年2月,国民党政府又颁布了“兵员征集暂行办法”,规定年满20至35岁的壮丁一律征集入伍,并授予前线高级长官以征兵的便利处置权。这一规定致使国民党军队任意抓捕壮丁,遭到人民的强烈反对。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即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又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所以《六韬》中说,教民将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西门豹是什么故事?

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邺城官绅和巫婆勾结在一起危害百姓,邺城百姓为“河伯娶妇”所困扰,加之邺郡屡遭水患,百姓生活困苦。西门豹便设计智斗地方恶势力,革除“为河伯娶妇”的陋习,破除迷信;并发动百姓凿渠引水灌溉农田,大力兴修漳河水利,使邺地又繁荣起来。

《西门豹治邺》这篇文章构思巧妙,如同小说;冲突尖锐,又像戏剧。西门豹在听了长老的详细介绍之后,将计就计,表示要参加为河伯娶妇的仪式,在行文上,这是故作狡狯,有意不把窗户纸捅破。

西门豹对大巫妪等人进行惩治,妙语连珠,险象环生,在正剧的严肃氛围中,演出了一幕又一幕令人喷饭的幽默喜剧。

西门豹是著名的政治家、水利家,历史治水名人。曾立下赫赫功勋。初到邺城 (今河北临漳县一带)时,看到这里人烟稀少,田地荒芜萧条,一片冷清,百业待兴,于是立志改善现状。后来趁河伯娶妻的机会,惩治了地方恶霸势力,随后颁布律令,禁止巫风。教育了广大的百姓。原先出走人家也回到了自己的家园。同时,他又亲自率人勘测水源,发动百姓在漳河开围挖掘了12渠,使大片田地成为旱涝保收的良田。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还实行“寓兵于农、藏粮于民”的政策,很快就使邺城民富兵强,成为战国时期魏国的东北重镇。

隋唐时期的兵役制度?

军人依均田令受田,免纳租庸调,平日生产,每年有一定时间轮番宿卫,战时出征,资装自备。

在乡为农,在军为兵,实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这是隋朝及唐初府兵制的特点。

唐朝初期恢复府兵制,较隋朝更为完备,后来,征战益多,勋赏不兑现,社会地位下降,由于府兵制日趋败坏,唐初即存在的募兵制便逐渐兴盛。

唐末,各节度使控制地方政权,豢养大批军队,与朝廷抗衡,改变了“内重外轻”的态势。

安史之乱以后,割据日甚

指隋朝和唐朝时期的军事组织制度,隋朝沿袭和发展了西魏、北周府兵制。

在皇帝直接统辖下,设立12卫府。

军人依均田令受田,免纳租庸调,平日生产,每年有一定时间轮番宿卫,战时出征,资装自备。

采用引漳灌邺的是谁?

采用引漳灌邺的方法使得邺城民富兵强,成为战国时期魏国的东北重镇的人是西门豹。

引漳灌邺其实说的是引漳十二渠又称西门渠。发生在魏邺地,即今河北省临漳县邺镇和河南安阳市北郊一带。引漳十二渠是中国战国初期以漳水为源的大型引水灌溉渠系。

据《史记·滑稽列传》记载,“西门豹即发民凿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这表明司马迁认为引水渠为西门豹所凿。而《吕氏春秋·乐成》认为,该渠为魏襄王时邺令史起所建。经考证,现在人们一般认为“西门豹溉其前,史起灌其后”。

西门豹在邺县做出的成绩,自然离不开他自身的条件,但也与他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有关。魏文侯魏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师事卜商、段干木,任用李悝、吴起、西门豹等人,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政治、经济的改革,使魏国成为诸侯国中最为强大的国家。

是战国时期魏国的西门豹。西门豹任地方官,当地流行一种风俗:发生旱情时要将童男童女扔进漳河,乞求河神保佑。西门豹先后将巫师及徒弟扔进漳河,从而破除了迷信。之后,西门豹又带领人民群众引漳河之水灌溉邺城附近的良田,农业获得大丰收。

战国时期,魏国的国君派西门豹去管理漳河边上的邺县。西门豹到了那个地方,看到田地荒芜,人烟稀少,就找了位老大爷来,问他是怎么回事。

……

到了河神娶媳妇的日子,漳河边上站满了老百姓。西门豹带着卫士,真的来了,巫婆和官绅急忙迎接。

西门豹说:“把新娘领来我看。”西门豹见到泪流满面的姑娘,他回过头来对巫婆说:“不行,这个姑娘不漂亮,河神不会满意的。麻烦你去跟河神说一声,说我要选个漂亮的,过几天就送去。”说完,他叫卫士把她投进了漳河。

西门豹发动老百姓开凿了十二条渠道,把漳河的水引到田里。庄稼得到灌溉,年年都获得好收成。由此可见西门豹是引漳灌邺第一人。

西门豹

引漳灌邺东北重镇的人是西门豹。西门豹,战国时期魏国安邑人。是著名的政治家、水利家,曾立下赫赫功勋。西门豹趁河伯娶妻的机会,惩治了地方恶霸势力,随后颁布律令,禁止巫风。

初到邺城 (今河北临漳县一带)时,看到这里人烟稀少,田地荒芜萧条,一片冷清,百业待兴,于是立志改善现状。后来趁河伯娶妻的机会,惩治了地方恶霸势力,随后颁布律令,禁止巫风。教育了广大的百姓。原先出走人家也回到了自己的家园。同时,他又亲自率人勘测水源,发动百姓在漳河开围挖掘了12渠,使大片田地成为旱涝保收的良田。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还实行"寓兵于农、藏粮于民"的政策,很快就使邺城民富兵强,成为战国时期魏国的东北重镇。

引漳灌邺是淮河流域著名古陂塘灌溉工程,又名安丰塘,位于安徽省寿县南,春秋楚庄王十六年至二十三年(公元前598-前591)由孙叔敖创建(一说为战国时楚子思所建),迄今2500多年一直发挥不同程度的灌溉效益。芍陂始《汉书.地理志》,西汉设陂官专管灌溉维修,东汉建初八年(公元83),王景修芍陂稻田。1959年,安徽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曾在安丰塘越水坝地方,发掘出一座汉代水利工程(草土堰)遗址,伴随出土的有汉代都水官铁锤等文物。芍陂主要水源是淠河,芍陂灌区面积,在4-13世纪常见记载,有灌田万顷、灌田五千余顷等说法。

引漳灌邺东北重镇的人是西门豹。

古代最先采用引漳灌邺方法的人是西门豹。引漳十二渠又称西门渠,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一项伟大工程。在魏邺地,即今河北省临漳县邺镇和河南安阳市北郊一带。

据《史记·滑稽列传》记载,“西门豹即发民凿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译文:西门豹立即发动民众开凿十二渠,对河水进行引流来灌溉民田)。引漳十二渠是中国战国初期以漳水为源的大型引水灌溉渠系,灌区在漳河以南(今河南省安阳市北) 。

古代兵役制?

中国古代秦汉时期的征兵制、三国两晋南北薪对期的世兵制、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宋朝的募兵制、明朝时期的卫所兵役制。

中国古代兵制,指的是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等。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即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又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所以《六韬》中说,教民将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商周时期的征兵与甲士制度

我国在商、周时已经有征兵制度。当时规定,每个部落成员在战争期间,都有当兵作战的义务。军队的核心是王家与贵族子弟,即“三族”与“多子族”所组成。

基干力量是由平民组成的甲士。那时作战用战车,每辆车上有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的作战人员三名.俗称“三甲士”。在每辆战车的两侧与车后,随有步兵(徒兵)几十名,由奴隶充当。他们既是战斗员,又是侍候奴隶主的杂役。

2、战国时期的常备兵与常备兵考核制度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封建经济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开始建立了郡县制,兵役制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当时已经建立常备兵制度。常备兵是军队的基干,他们都是应把经过考选而来。选时相当严格。

以魏国为例:选拔武卒要求参加考选的人穿“三层之甲”,拿一张要用上百斤力才能拉开的硬弓和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扛着文,头戴铁盔,腰佩剑,带三天粮食,在半天之内走完百里路。凡是中选的人,免除全家的赋税、徭役。

3、秦汉时期的征兵制度

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秦朝兵役和劳役极为繁重:当时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口,而经常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

汉承秦制,当时规定不省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并且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在适龄期间,除每年农闲受训外每人一生要服两次兵役,每次一年。一次在地方上,称“正卒”;一次在边疆或京城,称“戍卒”或“卫士”。

汉武帝时,出现了招募熟悉北方少数民族情况的人组成“胡骑”,招募熟悉南方越事的人组成“越骑”。

4、三国时代的世兵制度

东汉后期,由于军阀割据,坞堡林立,大批农民为军阀豪强所霸占,成为依附于他们的部曲(近于奴隶的私人部队)。很多壮丁成了地主家兵,全国征兵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三国时期出现了“世兵制”。“世兵”就是父子世代为兵。这种兵家户籍不属郡县,而由军府管理,称为“士家”、“军户”。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只有得到放免才能取得平民的身份。

5、世兵制度的进化体: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度

南北朝后期,北朝出现了“府兵制”。西魏的字文泰在大统九年(公元543年),广泛招募各地汉族豪强地主从军,通过他们的从属关系,带来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装。西魏政权根据他们所带军队的众寡,授予各种不同爵位。这种使地方割据的私人武装中央化的办法,不但增强了朝廷军力,同时使鲜卑部落兵与汉族封建兵制逐渐结合,创置了“府兵制”。

西魏末年,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一个大将军下又有两个开府将军,共有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它赋税。

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变化。军府名称为骠骑府,以骠骑将军为长官。军士开始编入户籍,从事生产。隋炀帝时,府兵直接从民间征调,男子年满二十一岁即可参加府兵。全国府兵由十二卫分领。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骠骑将军府为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

唐初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个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一改隋朝鹰扬府为折冲府,每府府兵归折冲都尉管辖。并规定在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义务。服役年龄是二十至六十岁.应征充当府兵的人,平日务农,农闲教练,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这实际上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证调服役的人,定期宿卫京师或戍边;战时出征,战事完毕,即“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6、唐中后期、宋的募兵制

唐代中期,府兵因负担过重而大量逃亡,折冲府名存实亡,府兵制受到严重破坏。为了补充兵员,就采取了招募的办法。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招募蒲、同、歧、华、京兆等州逃亡的府兵和白丁充当宿卫,称“长从宿卫”,以代替府兵定期轮流宿卫的旧制度。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27年)下令各军镇招募长驻边疆的军防健儿,其家口愿同去的,各给田地屋宅。后来组成边兵,由方镇操纵。这样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府兵制度基本结束。

7、元的部落兵制

元朝在取得全国政权前,实行部落兵制。本部落的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全部当兵,下马牧畜,上马攻战。其本族人建立的‘蒙古军”与后来吞并各部落建立的‘探马赤军”为主力军。进入中原后,抽调二十岁以上的汉人壮丁建立“汉军”,作为戍守当地的地方军。

8、明的卫所制

明朝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

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

9、清的部落兵制:旗兵制

清朝实行“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

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将满、蒙、汉族力量编成八个旗,分别用正黄、正自、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色旗作标志。这就是八旗军”的由来。

清统一全国后,又以汉人为基础组成了“绿旗军”(以绿旗为标志,又名‘绿营兵”)。兵员时有增减,最多时达到六十多万人

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有?

府兵制、募兵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世兵制。

1、府兵制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2、募兵制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宋朝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

3、全民皆兵制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

4、征兵制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

5、世兵制:世兵制起源自汉末的质任制,当时军阀为避免士兵逃散,将其家属集中管理,形成军户。由于长年战乱,最后出现专司作战的“军户”、“士家”,子承父业,甚至祖孙三代都为兵。而且年老之后也不能退役,改为从事后勤运输方面的工作。世兵制是对于东汉募兵制、征兵制并行制度的重要变革,并逐渐取代了前者,保持了很多势力稳定的作战力量

1、征兵制

春秋时代以前,国家采用“兵农合一”,所谓寓兵于农政策,平时务农,战时国家授于铠甲和兵器。到了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战国后期,秦楚决战皆带甲百万,而其他五国参战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以上就是征兵制,士兵没有饷银,有许多时候,士兵自己要准备战争物资,包括:铠甲、武器、战马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

例如:秦朝“黑夫家书”中,参战的良家子黑夫兄弟向远在千里之外的兄长索要钱财,以便能维持生计,这就是最典型的明证。

为什么没有饷银,还要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征战沙场呢?只为了军功,为了立功封爵后,获得的土地以及特权。

秦朝、西汉时期的主要兵制就是征兵制,在这种制度下,平常士兵是不能领到俸禄的,也没了存放在何处想法。当然为了军心和士气的需要,在古代是允许士兵在战争胜利后,劫掠钱财按比例上交后,留有剩余的。

2、募兵制

募兵制的雏形起于东汉光武帝时期,建武年间,相继罢郡国都尉、轻车骑士、材官、楼船。自此各郡国兵备空虚,一些地方豪强不得不私自组建个人武装保卫家乡。

到了宋朝募兵制完全替代征兵制,国家和士兵成为雇佣关系,这时士兵的待遇得到改善,国家招募士兵,要给与安家银,在军队中的吃穿都由国家供给,每月还有饷银可拿。

宋朝的兵种编制分为禁军(中央军)和厢军(地方军)。

禁军编制为厢、军、营(指挥)、都四级。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诸郡,京城与畿辅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内外相制。

厢军属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的杂役兵。主要任务是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等,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

中国历代的兵役制度 中国历史上曾实行过多种兵役制度。夏、商、西周时期,士卒由奴隶主和平民充任,奴隶不能服兵役,只能随军服杂役。卜辞中“登人三千”、“登人五千”等,是商朝在战时召集兵员出征的记录。据《周礼》,西周时服兵役者有“正卒”(正式兵役)和“羡卒”(后备兵役)之分。春秋中、后期,逐步允许奴隶从军和充当甲士,并已出现郡县征兵制。

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八旗绿营制等等。

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六韬·农器篇》)。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是铁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总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吧?所以就有《六韬》之说,教其以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全民皆兵制: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

征兵制:

即征招义务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首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这一时期的征兵在簋大程度上还带有临时性,制度化的普遍兵役制度还没有建立。

军户制:

所谓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中国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大体上是南北朝、隋、唐、明。

团结兵制:

在武后时期,地方上出现了团结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实行,后又扩展到关内道,其大意是挑选丁户殷赡、身体强壮者充任团结兵,免其征赋,平常要练习弓矢。到代宗时更明确地规定,春夏归农,秋冬集合,并由官府发给兵器、资粮。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

民兵制:

宋朝王安石变法时实行的兵制。王安石民兵之法,是和保伍之制连带的。他立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五百家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家有两丁的,以其一为保丁。其初日轮若干人儆盗。后乃教以武艺,籍为民兵。

募兵制:

募兵制也就是雇拥兵役制度,我国历史上实行募兵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以及元、清。宋代的募兵制,在簋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目的是不再出藩镇割据的局面,而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然而募兵大大加重的宋政府的负担,而且应幕的多是泼皮无赖,没有组织纪律性,而灾民为兵又老弱无战斗力,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北宋对外战争负多胜少了。

4、征兵制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

5、世兵制世兵制起源自汉末的质任制,当时军阀为避免士兵逃散,将其家属集中管理,形成军户。由于长年战乱,最后出现专司作战的“军户”、“士家”,子承父业,甚至祖孙三代都为兵。

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有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

即征招义务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乎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

宋代的募兵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目的是不再出藩镇割据的局面,而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

卫所制:

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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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天悯人

悯时病俗

畏天悯人

寓兵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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