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毒不发的意思不毒不发的故事详细解释及典故不毒不发成语接龙、组词、近义词、反义词
- 不毒不发
- 拼音: bù dú bù fā
- 频率: 一般
- 年代: 古代
- 词性: 中性词
- 结构: 联合式
- 解释: 不受凌辱就不能发奋图强。
- 语法: 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劝诫人。
- 典故出处: 元·无名氏《渔樵记》第四折:“你丈人搬调你浑家,故意的索休索离,大雪里赶你出去,男子汉不毒不发。"
- 成语示例:
- 英文翻译:
不毒不发的意思解释及典故
李逵的七个故事?
1、沂岭杀四虎
上梁山后,李逵思母心切,为了让母亲享福,特地回家去接老母亲上梁山。路遇李鬼扮成“李逵”剪径,李鬼谎称家中有九十老母,便被李逵放走。后来李逵路过李鬼家,发现李鬼不仅所言不实,且企图害他,便将他杀了。回到家中后,李逵背着双目失明的老母亲奔梁山而去,途中路过沂岭时,李逵放下母亲去接水。回来后,发现老母被老虎所吃。李逵气愤之下杀了一窝四只老虎。
2、打死殷天锡
李逵在柴进庄上住了一月。期间柴进的叔叔柴皇城因被高唐州新任知府、高俅的叔伯兄弟高廉的妻舅殷天锡仗势欺压而气死,李逵一怒之下打死了殷天锡,导致柴进被捕入狱。为了救柴进,梁山发兵攻打高唐州,却因高廉会妖法而受阻,于是李逵与戴宗受命去蓟州请公孙胜来破高廉。
3、斧劈罗真人
戴宗以神行法与李逵一起前往蓟州,并在路上利用神行法作弄了李逵一番,将李逵整治地服服帖帖。两人见到公孙胜的师父罗真人后,因罗真人不放公孙胜走,李逵一气之下斧劈罗真人,却被罗真人以道术教训一番。罗真人表示李逵是天杀星下凡,“为是下土众生作业太重,故罚他下来杀戮”。取得公孙胜出山后,在返回的路上,李逵又与“金钱豹子”汤隆结拜,并带其上山。此后公孙胜以罗真人所教“五雷天罡正法”,破了高廉的妖术。李逵为了弥补过错,到井下救起了柴进。
4、大聚义
晁盖在曾头市中箭,宋江暂代寨主之位后,一日宋江、吴用听做道场的和尚说起卢俊义,便决定赚其上山。吴用与李逵扮成算命先生和哑道童到大名府,把卢俊义诱到了山上。后来卢俊义因吴用所题反诗以及总管李固叛变被抓,差点送命。梁山两次派兵攻打大名府,李逵亦在其中。
5、饮毒身亡
征方腊结束后,梁山头领只有少数存活,李逵是其中之一,获封镇江润州都统制之职。后来蔡京、高俅等人,以御酒之计,要毒死宋江。宋江饮了御酒,知道已经中毒,因怕李逵为了报仇再度啸聚山林,便请他到自己所在,使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饮下毒酒,事后宋江告知李逵真相,李逵表示:“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后来果然毒发身亡。
李逵的情节概括:
1、黑旋风斗浪里白条
宋江与戴宗手下的小牢子李逵相见。李逵拿了宋江十两银子去赌,输了不认账,抢走别人的银两。宋江把银子还给小张乙,并给了被李逵所打之人的将息钱。宋江、戴宗、李逵三人上琵琶亭,宋江热情招呼李逵吃肉喝酒,李逵因放走活鱼,被张顺淹得半死。宋江叫戴宗拿出张横书信,喝住张顺,救了李逵。
2、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
李逵回家搬母,途中遇李鬼冒名自己剪径打劫,未杀,给银十两。后知受骗,杀了李鬼,李鬼妻逃走。
背娘至沂岭,给娘取水,娘被虎吃,连杀子母四虎,被众猎户迎至曹太公庄上,被李鬼老婆认出,曹太公设计灌醉,报告知府。朱贵朱富救得李逵性命,李逵杀了曹太公、里正及李鬼老婆。
3、李逵打死殷天锡
朱仝要杀黑旋风,方才入伙,柴进只得暂留李逵。吴用及雷、朱先上山。 柴进叔叔柴皇城,宅后院花园被高太尉的叔伯兄弟,新任知夜高廉带来的妻舅殷天锡所占,李逵打死殷天锡,柴进被高廉下在牢里。
4、李逵斧劈罗真人
戴宗、李逵奉宋江、吴用之命,离高唐州去蓟州找公孙胜。一天到素面店吃饭,从一老人口中得知公孙胜在九宫县二仙山。戴宗去见,被公孙老母回绝。
戴宗叫李逵去屋里打闹,公孙胜只好出来,以老母年迈,罗真人不放为由不去梁山。李逵于五更偷去松鹤轩,斧劈罗真人。罗真人使白手帕捉弄李逵,戴宗再三央求,罗真人派黄巾力士从蓟州牢中救李逵回来。
5、黑旋风探穴救柴进
节级蔺仁,藏柴进于枯井中,李逵下井,吊他上来。
6、李逵元宵闹东京
宋江、柴进扮做闲凉官,同戴宗、李逵、燕青来到李师师家,给钱,与之饮酒,李逵不满而骂。宋江欲让李师师启奏皇上,李师师不懂;适逢此时皇上来了,宋江等三人商议要就此告一道招安赦书,未商量妥,李逵用交椅打倒杨太尉,用火烧李师师家。宋江等先自出城,吴用派人接了。李逵、燕青还在城内。
李逵绰号黑旋风,第12位天罡星(天杀星),使用两柄大斧。主要事迹有:一、江州劫法场,救因杀阎婆惜而入狱的宋江;二、沂岭杀四虎,为失明母亲报仇雪恨;三、元夜闹东京,不满宋江见李师师;四、刀劈罗真人,救出公孙胜;五、杀害小衙内;六、打死殷天锡;七、饮毒身亡
上菜时鸡不献头,鸭不献掌,鱼不献脊的含义及其典故?
一般用餐上整体大菜时,鸡不献头,鸭不献掌,鱼不献脊。
这是因为鸡头有三多:皮多。骨多。结缔组织多;鸭掌除皮即骨,无可食之肉,鸡头鸭掌对客人上菜不恭敬。
而鱼不献脊的说法不一。
其一:据清代钱泳;所载:"绘会{是否指现在的绘鱼,不尽其详)鲜类,脊背有十二刺,应一年十二个月,有闰月则多一刺,如正月之毒在第一刺,二月之毒在第二刺,以此类推,其中毒之者,能杀人,主人恐误伤宾客,故不能献脊"。
其二:来自春秋战国时期,专诸用剑刺王僚的故事。专诸事先将剑藏入鱼腹内,献鱼时顺手把剑抽出,将王僚刺死。从此,献鱼不献脊便成了一条规矩了。其实鱼腹之肉,刺少肉嫩,味鲜美;脊背有鳍,刺多,肉质硬且些,不如腹部肥美,所以献腹不献脊表示恭敬放置时应头头左尾右腹朝前横在客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