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铜烂铁的意思解释及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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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铜烂铁
拼音: pò tóng làn tiě
频率: 常用
年代: 近代
词性: 贬义词
结构: 联合式
解释: 破旧锈烂无用的铜铁器。泛指各种破旧无用的器物。

语法: 作主语、宾语、定语;指破旧的东西。
典故出处: 清·龚自珍《杭大宗逸事状》:“买破铜烂铁,陈于地卖之。"
成语示例:林海音《城南旧事》:“这不是收买~的那小子吗?"
英文翻译: broken copper and scrap iron

破铜烂铁的意思解释及典故

莱登兄弟的故事?

莱特兄弟是美国俄亥俄州人,父亲是一个牧羊人,母亲是一位音乐教师。

莱特兄弟与飞机发明

莱特兄弟几乎在懂事的时候就对机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成年后的奥维尔每当向别人回忆自己童年生活时,讲的几乎都是与机械设计有关的故事。他常常津津乐道地回忆起在他5岁生日那天,在一大堆生日礼物中,他首先看中了一只回旋陀螺,尽管它支撑在刀形支承的刃口上, 但仍能够保持自身的旋转和平衡。

莱特兄弟从小就对机械有着天生的爱好,从小就喜欢拆拆弄弄。他们尤其对一些旧时钟、磅秤最感兴趣。不过威尔伯比奥维尔长5岁,威尔伯常常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孩子们交往。奥维尔也有自己的好友。在家里,两兄弟自然玩在一块了。玩些什么呢?奥维尔当然是全听小哥哥的。威尔伯常将街道上的破铜烂铁搬回家“研究”,奥维尔则跑前跑后,呼哧呼哧地用了自己吃奶的劲,帮小哥哥将这些“宝贝”搬回家里后院的小仓库。

1878年6月,他们全家从俄亥俄州的代顿市搬到了艾奥瓦州的锡达拉皮兹市,住在该市的亚当街。圣诞节莱特兄弟的爸爸给他们带回了一个"蝴蝶“玩具,爸爸告诉他们,这是飞螺旋,能在空中高高地飞去。“鸟才能飞呢!它怎么也会飞!”威尔伯有点怀疑,爸爸当场做了表演。只见他先把上面的橡皮筋扭好,一松手,它就发出呜呜的声音,向空中高高地飞去。兄弟这才相信,除了鸟、蝴蝶之外,人工制造的东西,也可以飞上天。于是,弟兄俩便把它拆开了,想从中探索一下,它为何能飞上天去。

从这以后,在他们的幼小心灵里,就萌发了将来一定制造出一种能飞上高高蓝天的东西。这个愿望一直影响着他们。为了改善家庭设施和环境,威尔伯和奥维尔一次又一次地努力着。兄弟俩先埋头画好图样,又四处寻找修缮房屋的材料,并承担所有房子加工的车床活。他们不仅很快修建起一个舒适的前廊,并用花卉点缀走 廊的两侧,而且还重新装修室内,改变房间的布置

我在霞村的时候故事梗概?

丁玲《我在霞村的时候》:讲述了少女贞贞在日军占领霞村后,被掳去做慰安妇,并利用这层特殊身份为抗日提供线报。回到家后的贞贞遭受了村民的排斥,而另一方面她被抗日分子敬为英雄。丁玲试图通过贞贞“失贞妇女”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拉扯,探讨贞贞这一普通农妇在传统社会意识形态下的新出路。

一、反抗包办婚姻,初显贞贞魄力

霞村是一个美丽的小村庄,贞贞是村里刘大妈家长女,因家中无子,所以将女儿的婚事看得尤为重要。贞贞父亲想把她嫁给一个米铺小老板做填房,看重的无非是对方还算殷实的家境。贞贞不肯,她心里已经有了青梅竹马的心上人——夏大宝。贞贞性格刚烈,曾说服夏大宝私奔。这在当时的社会是非常出格的行为。可见,贞贞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有了铺垫。

奈何夏大宝出身贫寒,性格也比较懦弱,没有胆量挑战传统权威。贞贞只得去天主教堂找外国神父要做“姑姑”,正是因为这次经历,贞贞错过了逃跑的机会,被日本兵抓去做了一年多的慰安妇。

革命的风已经吹到了霞村,但未能彻底吹走村里迂腐守旧的空气,贞贞大胆反抗包办婚姻的魄力,是她扭转命运的生命底色。

二、贞贞自我意识的萌芽

重新回到霞村的贞贞,面临着一个全然陌生的农村社会。在村民眼里,贞贞是个被日本人占有过的不洁之人,是个败坏了传统妇德的宗族异类。男人们说她是破铜烂铁,女人们则在她身上找到了久违的优越感——她们都是圣洁的。

文中有大量笔墨描绘村民们对贞贞直接的语言和道德暴力,他们仿佛形成了一条战线,将她排斥在传统宗法社会之外。

再来看贞贞父母,他们将自己视作女儿被抓去当慰安妇事件的受害者,而在无形之中和村民们站在一起,对贞贞施加压力。当夏大宝来求亲时,贞贞父母哭天喊地,试图强迫贞贞同意这门婚事,以挽救他们被败坏的名声。

从贞贞母亲这句话,我们看出他们的初衷并不是女儿的幸福,而是为了挽救他们在村里的名声。他们抱怨贞贞不替父母着想,可他们又是否真正为女儿着想过。包括贞贞亲人,如刘二妈一类,他们也不齿于她的经历。

面对贞贞的特殊身份和经历,古老的宗法社会呈现其麻木无情的一面。村民们的好奇、鄙夷、不明所以的从众、自以为是的同情以及来自亲人的不理解,皆汇聚成一种多数人的无声暴力,缠绕着刚从日军性暴力中顽强挣脱出来的贞贞。

然而另一方面,贞贞成了活动分子口中的英雄。

贞贞是个很有生命活力的角色。她第一次正面出现在作者笔下时,并不是一个受尽磨难的悲苦形象,而是一个对很多事情充满好奇心的少女。她请求书中的“我”教她所不知道的知识。即便是身处毫无希望的慰安所,贞贞主动学习日语,为抗日地下间谍工作提供了可能性。

从书中的描述来看,贞贞走上这条路有一个意识觉醒的过程。

“活着”是贞贞的第一要义。她要自己心肠变硬,活下去,那会的她并没有想去探索另一种活法的可能性。后来,贞贞学会了点日语,开始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为抗日做贡献,倒是给了她另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向。

此刻的贞贞更多是一种意识的萌芽,她还没有挣脱传统社会意识形态的束缚,直到夏大宝来求婚,贞贞面临着人生的重大抉择。


三、拒绝求婚,勇敢追求新出路

在贞贞被抓去当慰安妇后,夏大宝一直生活在自责中,责怪自己当初没能再大胆点跟贞贞私奔。因此,当贞贞再次回到霞村,夏大宝便上门求亲。他当然知道慰安妇是种什么情况,也知道贞贞染上了脏病,此举不仅是一种赎罪,也能看出夏大宝作为男人的担当。

贞贞父母知道女儿这种情况,除了夏大宝,再没有哪个男人会要她,便强迫贞贞同意这门婚事。贞贞不想有个人疼她爱她,抚慰她受伤的身心?她当然想。

文中描述在知道夏大宝来提亲时,一贯洒脱明朗的贞贞突然变得烦躁起来。这和平常的贞贞很不一样,说明夏大宝的提亲对贞贞是很有吸引力的。接受夏大宝的提亲意味着她可以借助这桩婚姻重新回到村庄的伦理结构中,重新回到原有社会。

所有人,包括“我”都认为这是贞贞修复个人、家庭以及村庄在战争中蒙受的伤害的最好办法。但是贞贞经过一翻斗争后,坚定地拒绝了。

当众人派“我”去劝说时看到“贞贞把脸收藏在一头纷乱的长发里,却望得见有两颗狰狞的眼睛从里边望着众人…她的样子完全变了,几乎使我不能在她的身上回想起一点点那些曾属于她的洒脱、明朗、愉快,她像一个被困的野兽,像一个复仇的女神…“

这是笔者第一次看到没有掩盖真实情感的贞贞,她用狰狞的眼睛看着众人,将自己主动划离了原来的社会。她不是不想回到原来的环境,而是她已经回不去。他们的存在将时刻提醒贞贞曾经受过的伤害,而众人的看客表现更是让贞贞对自我和村庄之间有了清醒的认识:她的经历在霞村的伦理结构中和人们的思维惯性中,是无法得到真正的尊重和理解的。夏大宝也好,她的家人也罢,试图将她再次纳入村庄的正常生活里,然而这种单方面的意愿只会让受害的一方更加压抑。

“我总觉得我已经是一个有病的人了,我的确被很多鬼子糟蹋过……总之,是一个不干净的人,既然已经有了缺憾,就不想再有福气,我觉得活在不认识的人面前,忙忙碌碌的,比活在家里,比活在有亲人的地方好些。”

这是贞贞和原有社会一次精神上的彻底决裂。于她于夏大宝,更好的生活便是各奔前程。组织准备送贞贞去治病,贞贞也想趁此机会,去一个不认识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三毛的《逃学为读书》全文?

逃学为读书

三毛

两年多以前的夏天,我回国去看望久别的父母,虽然只在家里居住了短短的两个月,可是该见的亲友却也差不多见到了。

在跟随父母拜访长一辈的的父执时,总有人会忍不住说出这样的话来:“想不到那个当年最不爱念书的问题孩子,今天也一个人在外安稳下来了,怎不令人欣慰呢!”

这种话多听了几遍之后,我方才惊觉,过去的我,在亲戚朋友之间,竟然留下了那么一个错误的印象,听着听着,便不由得在心里独自暗笑起来。

要再离家之前,父亲与我挤在闷热的贮藏室里,将一大盒一大箱的书籍翻了出来,这都是我初出国时,特意请父亲替我小心保存的旧书,这一次选择了一些仍是心爱的,预备寄到遥远的加纳利群岛去。

整理了一下午,父亲累得不堪,当时幽默的说:“都说你最不爱读书,却不知烦死父母的就是一天一地的旧书,倒不如统统丢掉,应了人家的话才好。”

说完父女两人相视而笑,好似在分享一个美好的秘密,乐得不堪。

算起我看书的历史来,还得回到抗战胜利复员后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全家由重庆搬到南京,居住在鼓楼,地址叫“头条巷四号”的一幢大房子里。

我们是浙江人,伯父及父亲虽然不替政府机关做事,战后虽然回乡去看望过祖父,可是,家仍然定居在南京。

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有的堂兄姐念中大,有的念金陵中学,连大我三岁的亲姐姐也进了学校,只有我,因为上幼稚园的年纪还不够,便跟着一个名叫兰瑛的女工人在家里玩耍。那时候,大弟弟还是一个小婴儿,在我的记忆里,他好似到了台湾才存在似的。

带我的兰瑛本是个逃荒来的女人,我们家原先并不需要再多的人帮忙,可是因为她跟家里的老仆人,管大门的那位老太太是亲戚,因此收留了她,也收留了她的一个小男孩,名叫马蹄子。

白天,只要姐姐一上学,兰瑛就把我领到后院去,叫马蹄子跟我玩。我本来是个爱玩的孩子,可是对这个一碰就哭的马蹄子实在不投缘,他又长了个癞痢头,我的母亲不知用什么白粉给他擦着治,看上去更是好讨厌,所以,只要兰瑛一不看好我,我就从马蹄子旁边逃开去,把什么玩具都让给他,他还哭。

在我们那时候的大宅子里,除了伯父及父亲的书房之外,在二楼还有一间被哥哥姐姐称做图书馆的房间,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个大窗,对着窗外的梧桐树,房间内,全是书。

大人的书,放在上层,小孩的书,都在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板边上。

我因为知道马蹄子从来不爱跟我进这间房间,所以一个人就总往那儿跑,我可以静静的躲到兰瑛或妈妈找来骂了去吃饭才出来。

当时,我三岁吧!

记得我生平第一本看的书,是没有字的,可是我知道它叫《三毛流浪记》,后来,又多了一本,叫《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

我非常喜欢这两本书,虽然它的意思可能很深,可是我也可以从浅的地方去看它,有时笑,有时叹息,小小的年纪,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

“三毛”看过了。其他凡是书里有插图画的儿童书,我也拿来看看。记得当时家里有一套孩子书,是商务印书馆出的,编的人,是姐姐的校长,鼓楼小学的陈鹤琴先生,后来我进了鼓楼幼稚园,也做了他的学生。

我在那样的年纪,就“玩”过《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还有《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许多本童话书,这些事,后来长大了都问过父亲,向他求证,他不相信这是我的记忆,硬说是堂兄们后来在台湾告诉我的,其实我真没有说谎,那时候,看了图画、封面和字的形状,我就拿了去问哥哥姐姐们,这本书叫什么名字,这小孩为什么画他哭,书里说些什么事情,问来问去,便都记住了。

所以说,我是先看书,后认字的。

有一日,我还在南京家里假山堆上看桑树上的野蚕,父亲回来了,突然拿了一大叠叫做金元券的东西给我玩,我当时知道它们是一种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不禁吓了一跳,一看姐姐,手上也是一大叠,两人高兴得不得了,却发现家中老仆人在流泪,说我们要逃难到台湾去了。

逃难的记忆,就是母亲在中兴轮上吐得很厉害,好似要死了一般的躺着。我心里非常害怕,想帮她好起来,可是她无止无境的吐着。

在台湾,我虽然年龄也不够大,可是母亲还是说动了老师,将我和姐姐送进国民学校去念书,那时候,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

我没有不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就一下开始看故事书了。

当时,我们最大的快乐就是每个月《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出书的时候,姐姐也爱看书,我不懂的字,她会教,王尔德的童话,就是那时候念来的。

初小的国语课本实在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请母亲包好书皮,第一天大声朗读一遍,第二天就不再新鲜了。我甚至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点,把我们小孩子当傻瓜,因为这么说,还给老师骂了一顿。

《学友》和《东方少年》好似一个月才出一次,实在不够看,我开始去翻堂哥们的书籍。

在二堂哥的书堆里,我找出一些名字没有听过的作家,叫做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这些字,那时候,才几岁嘛,听过的作家反而是些外国人,《学友》上介绍来的。

记得我当时看了一篇大概是鲁迅的文章,叫做《风筝》,看了很感动,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内容,后来又去看《骆驼祥子》,便不大看得懂,又看了冰心写给小读者的东西,总而言之,那时候国语日报不够看,一看便看完了。所以什么书拿到手来就给吞下去。

有一日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什么叫禁了,也不知道,去问母亲,她说:“有毒”,我吓了一大跳,看见哥哥们蹲在柚子树下烧书,我还大大的吁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们住的地方,叫做朱厝仑的,开始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还由大伯父领着去坐了一次车,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有了公车,这条建国北路也慢慢热闹起来了,行行业业都开了市,这其中,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也挂上了牌子——建国书店。

那时候,大伯父及父亲千辛万苦带了一大家人迁来台湾,所有的一些金饰都去换了金元券给流掉了,大人并没有马上开业做律师,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要生病。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情形一定是相当困难的,只是我们做孩子的并不知觉而已。

当我发现“建国书店”是一家租书店的时候,一向很听话的我,成了个最不讲理的孩子,我无止无休的缠住母亲要零钱。她偶尔给我钱,我就跑去书店借书。有时候母亲不在房内,我便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给我翻出一毛钱来,我就往外跑,拿它去换书。

“建国书店”实在是个好书店,老板不但不租低级小说,他还会介绍我和姐姐在他看来不错的书,当时,由赵唐理先生译的,劳拉·英格儿所写的全套美国移民西部生活时的故事书——《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农夫的孩子》、《银湖之滨》、《黄金时代》这些本无聊的故事简直看疯了我。

那时候,我看完了“建国书店”所有的儿童书,又开始向其他的书籍进攻,先是《红花侠》,后是《三剑客》,再来看《基度山恩仇记》,又看《唐吉诃德》。后来看上了《飘》,再来看了《简爱》《琥珀》《傲慢与偏见》《咆哮山庄》《雷绮表姐》……我跌入这一道洪流里去,痴迷忘返。春去秋来,我的日子跟着小说里的人打转,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惊觉,自己已是高小五年级的学生了。

父母亲从来没有阻止过我看书,只有父亲,他一再担心我那种看法,要看成大近视眼了。

奇怪的是,我是先看外国译本后看中国文学的,我的中文长篇,第一本看的是《凤萧萧》,后来得了《红楼梦》已是五年下学期的事情了。

我的看书,在当时完全是生吞活剥,无论真懂假懂,只要故事在,就看得下去,有时看到一段好文章,心中也会产生一丝说不出的滋味来,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字原来叫做“感动”。

高小的课程原先是难不倒我的,可是算术加重了,鸡兔同笼也来了,这使得老师十分紧张,一再的要求我们演算再演算,放学的时间自然是晚了,回家后的功课却是一日重于一日。

我很不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小说,可是当我发觉,除了这种方法可以抢时间之外,我几乎被课业迫得没有其他的办法看我喜欢的书。

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便是书盖在裙子下面,老师一写黑板,我就掀起裙子来看。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的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的坐着、痴痴的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的摇摇头,看着她,恍惚的对她笑了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红楼梦》,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又过了一年,我们学唱《青青校树》,六年的小学教育终成为过去,许多同学唱歌痛哭,我却没有,我想,这倒也好,我终于自由了。

要升学参加联考的同学,在当时是集体报名的,老师将志愿单发给我们,要我们拿回家去细心的填。

发到我,我跟她说:“我不用,因为我决定不再进中学了。”老师几乎是惊怒起来,她说:“你有希望考上,为什么气馁呢?”

我哪里是没有信心,我只是不要这一套了。

“叫你妈妈明天到学校来。”她仍然将志愿单留在我桌上,转身走了。

我没有请妈妈去学校,当天晚上,父亲母亲在灯下细细的读表,由父亲一笔一划亲手慎重的填下了我的将来。

那天老师意外的没有留什么太重的家庭作业,我早早的睡下了,仰躺在被里,眼泪流出来,塞满了两个耳朵。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得问都不问你一声。

那一个漫长的暑假里,我一点也不去想发榜的事情,为了得着一本厚厚的《大戏考》欣喜若狂,那一阵眼睛没有看瞎,也真是奇迹。

回想起来,当时的我,凡事不关心,除了这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之外,我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我甚而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没有时间出去玩。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的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我去另一个世界。

它们真有这种魔力。

我是考取了省中的,怎么会进去的,只有天晓得。小学六年级那年,生活那么紧张,还偷看完了整整一大部《射雕英雄传》。

这看完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这种书看了,人要发呆个好多天醒不过来。

进了中学,看书的嗜好竟然停了下来,那时候我初次坐公车进城上学,四周的同学又是完全陌生的脸孔,一切都不再像小学一般亲切熟悉。新环境的惊愕,使我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给旁人比下来之外,竟顾不了自己的心怀意念和兴趣。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数学,也不该是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美术就是拿些蜡做的水果来,把它画得一模一样;音乐是单纯的唱歌;地理、历史,应该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们除了背书之外,连地图都很少画。

我最爱的英文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学期之后,又去了美国。

数学老师与我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她双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侠小说中射来的飞镖一样。

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的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它是好书坏书夹杂着,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用白棉线装订着,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着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着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份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灵魂》、《战争与和平》、《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狂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娜》……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着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着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着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着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着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着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着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着想着,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着:“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着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

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着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在台北市里住着,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着《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着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着,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有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哥懋良感情至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我看他拎着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痛得哭了起来,恨了他一场,一直到他去了法国,都没有理他。而今想不到因为那一批书债,半生都过去了,国梁这个名字却没有淡忘,听说前年国梁带了法国太太回台,不知还记不记得这一段往事。我倒是很想念他呢。

其实水淹了我的几十本书,倒给我做了一个狠心的了断,以后谁来借书都不肯了,再也不肯。

在这些借书人里,也有例外的时候,我的朋友王恒,不但有借必还,他还会多还我一两本他看过的好书。王恒也是学音乐的,因为当年借书,我跟他结成挚友,一直到现在。

那时候,国内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国内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的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那时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着,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在国际间虽然将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阿巴贡是一个怎样的人?

阿巴贡是莫里哀喜剧《吝啬鬼》(又名《悭吝人》)中的主人公。

他生性多疑,视钱如命,就连赠你一个早安也舍不得说,而说借你一个早安。

阿巴贡是欧洲文学“四大吝啬鬼”之一。

吝啬嗜钱如命,极端吝啬是阿巴贡形象的典型特征。

他虽然拥有万贯家财,但是“一见人伸手,就浑身抽搐”,似乎被人挖掉了五脏六腑。

为了不花一文钱,他要儿子娶一个有钱的寡妇;为了不用陪嫁,他要女儿嫁给一个年已半百的老头;自己也打算娶一个年轻可爱的姑娘而分文不费。

他不给儿子钱花,逼得儿子不得不去借高利贷。

为了省几个菜钱,他把吃素的斋期延长一倍,让厨师用八个人的饭菜招待十个客人。

为了省一点马料,他半夜亲自去偷喂马的荞麦而遭到马夫的痛打。

他总是为自己一万银币的安全担心,怀疑所有的人都想偷他。

作者用了酣畅淋漓的艺术夸张手法突出了阿巴贡种种变态心理,绝妙而逼真地勾画了他极端吝啬的性格特点。

积累欲和享受欲喜剧真实地描写了阿巴贡身上“积累欲”和“享受欲”之间的冲突。

阿巴贡是要求享受的,他不仅需要马车夫、厨师、女仆,也要请客喝酒,而且年逾花甲,仍希图女色,看中了年轻美貌的玛丽亚娜。

但是这一切享受都不能威胁到他的积累。

所以,他让厨师兼做马车夫,在酒中掺水,一心要娶不用花钱的女人。

因此,当他的儿子克雷央特以一万银币要挟他,让阿巴贡在要玛丽亚娜还是要一万银币之间进行选择时,阿巴贡宁可放弃玛丽亚娜。

贪婪喜剧尖锐地揭露与鞭笞了阿巴贡重利盘剥的贪婪本质,他放债手段狡黠,心肠狠毒。

在法定利率为五厘的当时,他却把高利贷的利率提高到二分五厘,而且乘人之危,用一大堆破旧的家具与破铜烂铁来顶替三千法郎的现金。

这些破旧东西显然是债户们被逼得倾家荡产时被阿巴贡攫为己有的。

喜剧的故事曲折,情节复杂,矛盾集中,结构巧妙,富有情趣。

四幕七场阿巴贡的著名独白,是吝啬鬼的心理的绝妙写照。

阿巴贡的形象是欧洲文学史上著名的吝啬鬼的典型。

膨胀管的发明故事?

如果你要成功,你应该朝新的道路前进,不要跟随被踩烂了的成功之路。”这是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关于创新的一句名言。东杨庄乡周营村的王士刚虽然没有听说过这句话,但是他却凭着自己的兴趣和对未来的追求,在发明创造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用自己的步伐趟出了那条“新的道路”。

王士刚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虽然他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但因为家境贫困,还没有念完高中就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肩负起家庭生活的重担。而那一年,他才19岁。

那时,王士刚在一家机工企业从事加工工作,每天能够接触的只有车间的机器,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他了解到膨胀管加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附近村从事膨胀管加工的人有很多,但都是手工制作,不仅生产成本高,而且容易加工出错,成品率很低。一家厂子里三十个工人的效率,甚至抵不上一台机器”,王士刚介绍说。

目睹了这种情况,平时总喜欢动脑筋琢磨新事物的王士刚就萌生了发明膨胀管加工机械的想法。2003年,26岁的他为了筹集购买材料和工具的资金,四处奔走,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最后用筹到的一万四千元购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台机床,开始践行自己心中的发明梦。

因为不能耽误正常工作,因此只能在每天收工或忙完农活后,王士刚才有时间坐在机床旁边研究零件的设计和加工。那段时间他仿佛陷入了魔障,无数个夜晚到半夜他都无法入睡,大脑中思考的是机器如何组装,即使睡梦中,梦到的依然是零部件制作和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

起初家里人对他很不理解,认为他整天不务正业,净花钱摆弄一些没用的破铜烂铁,纷纷劝他就此放弃。“出现过放弃的念头,可转过来一想,就这样半途而废,不仅多年的心血白费了,以后可能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于是,我就坚持了下来,没想到,这一坚持就是15年。”回首往事,王士刚的眼中掩饰不住辛酸的泪水,“那个时候真的穷到连剪头发的钱都没有!”

在那段最艰难的日子里,王士刚依旧夜以继日地重复研究、制作、组装、试验,一次次的失败摆在他的面前,最后连次数都记不清了,成品的机器都报废了无数台。幸运的是,这些失败给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所有的付出都获得了回报,他研究生产的第一台膨胀管加工机器终于在2008年问世,2009年成熟定型后开始批量生产,此时距离他迈出第一步已经过去了六年时间,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些年里他走过的这条路有着怎样的艰难、曲折、委屈和不甘,也许这就是身为开拓者的代价。

“以前活儿多、时间紧的时候,我经常工作到深夜。后来为了节省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我又把机器进行了改进,加入了自动化生产的设置。”王士刚笑着说。随着机器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王士刚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因此他又雇佣了十几个工人,这些工人一路跟随他走到现在,都已经有了十余年的工龄。“士刚对我们很信任,从不盯着我们干活,在这里工作我们都觉得很踏实,感觉自己就是工厂的一分子。”遇到这样的老板,工人们直言非常幸运,在工作上的积极性自然十分高涨!

附近的膨胀管加工厂很多,不少都存在因为资金不足、经营困难向王士刚请求赊欠的情况,而白手起家的王士刚对创业的艰难有亲身的体会,这时他都会先让大家把机器拉走,让工厂先运转起来,等资金宽裕的时候再来结算。“因为我自己经历过,所以更能明白他们在走投无路时候的感受,尽自己所能帮助到需要的人,不是也很快乐吗?”王士刚对善意举动有着自己的理解。

为了保护环境,更为了工人们的身体健康,王世刚又将会产生油烟的老旧机器全部淘汰,设计研发出高效环保的新一代膨胀管加工设备,不会产生任何污染。2014年,王士刚为他研发的设备申请了专利,目前他已经被授权了双刀片膨胀管开槽机、膨胀管切口机,膨胀螺栓套管切割机三项国家发明专利,填补了国家在这一行业领域中的空白。

王士刚,一个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如今已成长为一位勇于开拓创新、勤于探索思考的企业家。他苦心钻研高端技术,在经过无数苦难与磨砺之后,终成机械制造业的一代宗师。他的公司不但是客户心中值得信赖的机械企业,更是同行业中的品牌标杆。

今天,王士刚依然走在不断开创和探索的道路上,他说:“能为社会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我感到非常荣幸,以后,我会再接再厉,研发出更加先进的机器,造福更多有需要的人!”

雪糕的由来简短介绍?

“雪糕”的由来...

雪糕是一种用水、牛奶、鸡蛋、糖、果汁等制成半固体冷食品。雪糕源于我国。雪糕原名奶冰,我国元朝时便已有之。“雪糕”之名源于法国,16世纪50年代初期,在法国巴黎有一家意大利贵妇人开设的咖啡馆,食谱上首次出现了类似“奶冰”的清凉食品,由于它是用牛奶、鸡蛋为原料,冰冻成块的,所以命名为雪糕。后来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获知,为了在他那豪华的宫廷宴会或舞会上食之解酒解渴,便特地派人从法国请来了雪糕专家在宫廷里为他专制雪糕。当时雪糕还仅是王公贵族们的享受物品。到17世纪末叶,雪糕传到美国。后又陆续传到世界各地。

雪糕(ice cream),国语叫做冰淇淋/冰激淋,是一种冰冻类的奶类甜品。需冷冻储藏。现在的雪糕中通常加入水果、糖、生果、果仁等其他食品。现在大众化食品中的雪糕,在700多年前,只是王公大臣及贵族才吃得起的美食。据说,雪糕的大众化,始于1904年。雪糕在现代社会依旧经久不衰。2012年5月,有媒体曝出,低价雪糕滥用添加剂食用胶, 融化后变胶状物。

关于雪糕,其实,在不同的地域叫法是不同的。比如说上海人叫棒冰;南京人叫冰棍;山东河南又多称呼为雪糕,冰糕;而广东人叫雪条;东北人称呼为冰果等等。

小编家乡多称它为冰棍。小编对冰棍的印象,可以追溯到小时候大街小巷叫卖的冰棍小贩,那时候想吃冰棍不一定要花钱,平日里收集的一些破铜烂铁,就可以交换到可口冰凉的冰棍。

传说中冰淇淋的由来 大约在2000年前的罗马帝国时代,有位聪明的厨师从高山上取回未化的冰雪,用蜂蜜、水果汁、美酒调和,给皇帝驱热解喝,这或许便是冰淇淋的雏形。

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故事80字?

相传,一个老牧羊人带着两个儿子一起去放羊,他们走啊走啊,走到一座山脚下休息,他们没注意到,一只老鹰从空中一个俯冲下来,把一只羊羔叼走了,等他们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老牧羊人想:“如果能有像鸟一样在天空飞翔的机器就好了。”

后来,两兄弟在老父亲的启发下,发明了飞机,他就是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是美国俄亥俄州人,父亲是一个牧羊人,母亲是一位音乐教师。

1878年6月,他们全家从俄亥俄州的代顿市搬到了艾奥瓦州的锡达拉皮兹市,住在该市的亚当街。圣诞节莱特兄弟的爸爸给他们带回了一个"蝴蝶“玩具,爸爸告诉他们,这是飞螺旋,能在空中高高地飞去。“鸟才能飞呢!它怎么也会飞!”威尔伯有点怀疑,爸爸当场做了表演。只见他先把上面的橡皮筋扭好,一松手,它就发出呜呜的声音,向空中高高地飞去。兄弟这才相信,除了鸟、蝴蝶之外,人工制造的东西,也可以飞上天。于是,弟兄俩便把它拆开了,想从中探索一下,它为何能飞上天去。

莱特兄弟是美国著名发明家。

1903年12月17日,莱特兄弟首次试飞了完全受控、依靠自身动力、机身比空气重、持续滞空不落地的飞机,也就是世界上第一架飞机“飞行者一号”。

飞机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有人将它与电视和电脑并列为20世纪对人类影响最大的三大发明。

莱特兄弟首创了让飞机能受控飞行的飞行控制系统,从而为飞机的实用化奠定了基础,此项技术至今仍被应用在所有的飞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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