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可厚非的意思解释及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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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可厚非
拼音: wèi kě hòu fēi
频率: 常用
年代: 古代
词性: 中性词
结构: 偏正式
解释: 厚:重;非:责备。不能过分责备非难。指虽有缺点,应予谅解。

语法: 作谓语;指不能全面否定。
典故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王莽传中》:“莽怒,免英官。后颇觉悟,曰:‘英亦未可厚非。’复以英为长沙连率。"
成语示例:鲁迅《三闲集·在钟楼上》:“但叶遂宁和梭波里是~的,他们先给自己唱了挽歌,他们有真实。"
英文翻译: be not altogether inexcusable <give no cause for much criticism>

未可厚非的意思解释及典故

七世纪第一位英国诗人是谁?

英国第一位诗人乔叟

Chaucer: the First English Poet

在乔叟之前的数百年里,在英国文坛占统治地位的是法国诗歌及其仿制品,乔叟是摆脱法国诗歌的模式和框架、开创了用伦敦方言描述当时英国社会的生动画卷的第一位英国诗人.

乔叟的时代正处在英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他的人生和他的诗歌都折射出那个时代的风云变幻。乔叟在诗作中一改歌颂赞美神明和君主的传统,大胆将眼光瞄向社会的各个阶层,在他犀利而不失优雅的笔下,14世纪英国社会百态具现,特别是新兴市民阶级那种充满生气的形象与心声跃然纸上,从而创作出雅俗共赏、充满人性化的文学形象,乔叟也成为引领文艺复兴文坛的时尚先驱,

乔叟在英语领域里的成就卓然,其作品确立了他“英语诗歌之父”不可动摇的地位。①的确,乔叟一生都处于为完善确立英语地位的努力之中,他在英语语言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是无人岂及,如果说英语成为当今世界第一语言其中包含着历史文化因素的话,那么首先应归功于600年前乔叟为此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乔叟集英国14世纪文学体裁之大成,独创了乐观诙谐的写作风格,作为这种故事体裁的文学形式也可谓是独辟其径,英国以后的诗歌创作无不沿袭着乔叟所开创的基本形式。乔叟虽然并非以诗人和语言学家自居,但他终究是以其思想的先驱者和语言集大成者荣登英国14世纪文化聚焦的大舞台之上。

乔叟从 1355 年到 1372 年左右,有相当长的时间往来于法国和意大利,那里的人文地理和先于英国的古典文化的复兴,都给这个年轻的英国绅士以强烈的吸引。他首先用英文翻译出《玫瑰传奇》,在这一基础上,他用《玫瑰传奇》所使用的梦境手法创作出《公爵夫人书》、《声誉之宫》、《百鸟议会》等作品。

其中《公爵夫人书》(约 1369 年)是乔叟的第一部重要作品。公爵夫人是乔叟保护者兰开斯特公爵的妻子,因为横行欧洲的黑死病夺去了其生命,乔叟以此来悼念这位夫人。书中乔叟以第一人称自述的手法,他在随手翻阅古代奥维德《变形记》时陷入睡梦,在梦境中自己变成了一个风流倜傥的黑衣骑士,哀叹不幸逝世的美丽温柔的恋人,是命运女神夺走了他的恋人。虽然这种梦境的手法是中世纪文学常用手法,但乔叟在翻译法国《玫瑰传奇》中更加熟悉了这种手法,他在《公爵夫人书》这一主题上应当说显示出诗人的巧思妙用。

其他作品诸如《声誉之宫》和《百鸟议会》也采用读了古典书籍进入梦境的手法,其内容和艺术性都略有欠缺,显示出乔叟深受中世纪创作手法的影响,也看得出他此时还比较含糊不敢明确揭示自己的思想,其诗歌的节数和韵律大都是前人常用的“君王诗体”。

乔叟最引人注意的单篇作品是《特洛伊斯与克丽西达》,它在相当时间内其地位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之上。故事源自于 12 世纪法国诗人写的《罗马的特洛伊》,后来又有两位意大利作家续写了特洛伊勒斯和克丽西达的故事,从此成为流行一时的作品。乔叟的创作主要根据意大利作家博卡乔的蓝本写成。乔叟对这个古老故事进行了新的创作,他在作品中在背景上突出了时代性,在人物塑造上突出人的自然性,尤其是突出了幽默感和心理分析,以此形成了乔叟式的创作特点。�

乔叟的框架式结构主要表现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框架式结构应源于东方,它对欧洲原有的文学结构理论是巨大的冲击。《坎特伯雷故事集》是乔叟的代表作,写作时间很长,大约在 1387 年到 1400 年之间。按照乔叟的计划,这部书共有 120 个故事,而且要在朝圣的路上一路讲来,由于乔叟中途改变了初衷,更由于乔叟在写作期间生活窘困,在 1400 年时便去世了,这部《坎特伯雷故事集》只完成了 24 个故事,加上序言和后语等,共有 26500 行,也是洋洋洒洒,蔚为可观。

《坎特伯雷故事集》讲述了在伦敦泰晤士河南岸的一个叫纹章战袍的小旅馆里,有 31个英国人要去坎特伯雷朝拜一个圣徒,在朝圣的途中,为了减少寂寞,旅馆老板建议大家每个人来讲故事,一共讲了 24 个故事,但其中有两三个故事没有讲完。

《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的朝圣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而不是作为一个群体。他们中有骑士、修士、修女、修道院长、托钵僧、商人、海员、律师、医生、地主、磨坊主、管家、店铺老板、伙房采购、农夫、厨师、差役、卖赎罪卷的教士等等,除了王室成员和高等贵族和奴隶以外,可以说是来自当时英国所有阶层和主要行业,构成了英国社会的缩影。这也正是作者努力实现的宗旨。

因此,乔叟在创作中其特色十分鲜明:一是每一个故事都能配合讲故事人的人格与身份,如骑士讲的是两个年轻骑士因为同时爱上一个姑娘而生出的一系列波折,他讲的故事声情并茂,感同身受,令人无可非议。二是许多故事被用来嘲讽或攻击同行之人,使故事内外都充满了机智和幽默,如磨房主讲了一个木匠戴绿头巾的故事,贵族管家一听不妙,因为他曾经是个木匠,就马上讲了一个磨房主是个小偷的故事,而他自己又被两个剑桥大学生的故事所指。三是每个故事都有前言后语,并且表达自己的看法观点。

《坎特伯雷故事集》最大限度的刻画了崇尚自由、渴望爱情、又有各种缺憾的众生相,它精彩的文笔将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社会现状,永远的镌刻在历史的一页。

俄狄浦斯与斯芬克斯决斗的故事?

要了解这幅画,我们必须先了解这个希腊的神话故事。

俄狄浦斯是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的儿子。

底比斯希腊中东部波奥蒂亚州主要城市、古希腊重要城市和强国之一。传说称忒拜由卡德摩斯创建,为伊底帕斯国王的住地,并且是许多希腊著名悲剧的发生地。城内著名建筑七门墙通常被认为是安菲翁的特征。(Thebes又译为底比斯,因为易与埃及古城底比斯混淆,故笔者认为希腊的这个还是译为忒拜比较好)

有个预言家警告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说:由于他和他的表妹结了婚,他可能会被他儿子杀了。为了避免杀身之祸,他命令忠实的牧羊人把刚出生的婴儿杀死。然而,这个好心的牧羊人下不了毒手。他刺穿婴儿的脚,并把双脚用绳子捆起来。然后把婴儿托给他的一个同伴照看,他的这个同伴恰好是科林斯国王的仆人。这个孩子就是俄狄浦斯。

无儿无女的国王夫妇把他当作儿子和继承人抚养成人。王子从没有怀疑过国王是他亲生父亲直到有一天他听到别人在谈论他的身事。他听到这些大惑不解,便动身到特尔斐去询问他的身事。

在那儿阿波罗警告他不要回他的故土,因为如果他要这样做,他就会杀了他的父亲并且和他母亲结婚。得到这个忠告,俄狄浦斯转向与科林斯相反的方向,并下定决心在他以为是生身父亲的科林斯国王在世时决不踏上故土,决心不再回到他的父母可能住的地方。

俄狄浦斯在通往底比斯的路上没走多远就看见一辆马车朝他驶来。坐在马车上的人对挡道的年轻人怒不可遏,一边咒骂一边用鞭子抽打着年轻人的脸。俄狄浦斯一气之下跳上马车杀了那人。徒步跟着他们的主人的五个随从中只有一个侥幸逃生。俄狄浦斯根本没想到坐在马车里的人就是国王拉伊俄斯,他的父亲。这个年轻人很快到达了底比斯王国。

就在这个时候,底比斯人正被一个长着女人头的名叫斯芬克斯的怪兽困扰着,忒拜城外出现了一个有翅膀的斯芬克斯,她是巨人堤丰与蛇妖所生的女儿。斯芬克斯长着美女的头、狮子的身体,背上有着鸟的翅膀。她蹲在悬崖上,拦路让人猜谜,猜出的放行,猜不出的则被她撕碎吃掉,忒拜城国王的儿子也因此被她撕碎吃了。

忒拜城的民众人人害怕,谁也不敢离城出行。国王发出告示,无论谁能斩除这个恶怪,就可以获得王位并娶他的姐姐为妻。斯芬克斯给出的谜语是:“什么动物在早晨用四条腿走路,在中午用两条腿走路,在晚上用三条腿走路?” 俄狄浦斯接受挑战,勇敢地爬上悬崖,找斯芬克斯解答隐谜。他回答到:“是人,在婴幼儿时期他爬行,长大后他直立行走,老年时他柱着拐棍。”就这样,斯芬克斯跳下了悬崖。俄狄浦斯成了底比斯的国王以及王后——他母亲的丈夫。

这件事之后很久,俄狄浦斯过着富有和受人尊重的生活。这个奇异的婚姻给他带来了四个奇异的孩子,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接着悲惨的事情发生了。瘟疫席卷了整个国土。每个家庭都被传染上了这种可怕的病,每一天都要死很多人。一个预言家告诉世人说:只有将杀害前国王拉伊俄斯的凶手赶出这个国家,这场灾难才能结束。一个年老眼瞎名叫泰瑞西斯的预言家被带到国王面前。

国王粗鲁的言语激怒了他,他宣称俄狄浦斯自己就是凶手。国王大吃一惊。他叫来底比斯的和科林斯族牧羊人来证明这个事实。当那两个牧羊人说到国王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收养了他,真相终于搞清楚了。

王后上吊自缢了。俄狄浦斯用针挖出了自己的双眼,使自己再也看不见明亮的阳光。他被赶出了王国。他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直到他在提修斯国王的雅典得到了保护,在宙斯的一次霹雷中,他神秘地结束了自己贫穷短暂的一生。

后来有一位他国的王子俄狄浦斯选择会见这个斯芬克斯,这位俄狄浦斯王子是一位非常勇敢而且聪明的人,在见到斯芬克斯之后,斯芬克斯给他出了一个谜题,而这个谜题丝毫没有难住这位王子。在王子答对这个谜题之后,斯芬克斯就遵守她的诺言,并且一直守护这个城堡。之后这位俄狄浦斯王子就成为了这个城堡的国王。

底比斯王拉伊俄斯受神预示,将自己与伊俄卡斯忒所生的儿子俄狄甫斯丢弃在山崖,因说他长大后将要杀父娶母。

后被一牧人救起。成年后,俄狄甫斯为逃避这一命运,悄悄来到底比斯为民除害。在通往底比斯城的路上,有一狮身人面怪斯芬克司拦路让人猜谜,猜不中者即被吃掉。全城惶惶不可终日。女怪的谜语是:何种动物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晚上用三条腿走路,腿最多的时候,却是他最弱和走路最慢的时候。

俄狄甫斯思考之后回答说,这是人。因为人生在幼小的时候是爬着走的,长大后用两条腿,到晚年才添上一根拐杖。画家以新的构思描绘了这个题材。斯芬克司在临死前跳到俄狄甫斯的胸前,以求英雄的宽恕,给神话增添了一层感情色彩。 画家运用严峻的写实技巧,创造性地画出这个狮身人面怪的综合性形象。俄狄甫斯作为一健壮的青年裸体,手持兵器,正怒目直盯着这个女怪的脸,不予以任何同情或宽恕,因为她已吞噬了许多无辜的人。在近景的边线上露出了被她杀害的尸体的脚。背景有悬崖和古代灯塔柱的遗迹,充满远古的色彩。

当作品于1864年展出后,在象征派画家们内部引起震动。莫罗此时38岁,他第一次展现了独特的艺术个性,画面上油色用得很薄。造型精确无比。素描看来是无可非议的。跳到王子胸前的女怪,带着一种哀求的表情,而英雄的无情与面对这个具有一定女色的怪物构成强烈对比。隐晦的象征含义,符合了学院派要求,艺术上也合乎沙龙标准,莫罗开始得到承认,象征风格一下子几乎可与印象派相抗衡了。难怪印象派画家德加后来说莫罗是“神秘的机会主义者”。

张冠李戴的故事动画?

张冠李戴的成语故事:姓张的帽子戴在姓李的头上,这一戴若是为了试试大小是否合适,式样究竟如何,那无可非议。若是有意这么错戴上了,那就不同了。

张冠李戴的成语故事

民间有句俗话:姓张的帽子戴在姓李的头上。这一戴若是为了试试大小是否合适,式样究竟如何,那无可非议。若是有意这么错戴上了,那就不同了。如有人写了段文字指出:任何一样东西都有它的主人,特别是帽子之类穿戴的物件,一定要适合自己的头寸或身材,比如窃取了姓张的帽子,戴到姓李的头上,显然貌态变了,常常变得不相称,很难看。

张冠李戴的出处

明·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二十二《张公帽赋》:“谚云:‘张公帽掇在李公头上。’有人作赋云:‘物各有主,貌贵相宜。窃张公之帽也,假李老而戴之。’”

张冠李戴的意思

把姓张的帽子戴到姓李的头上。比喻认错了对象,弄错了事实。

张冠李戴真实历史?

从历史上来看,这个成语是出自于武则天时期的,当时被称为“张公吃酒李公醉”,很少有人知道。张公暗指的是张昌宗、张易之两兄弟,是武则天身边最宠爱的两个人,李公自然是指李氏王朝,毕竟武则天的天下是从李氏手中夺过来的,也是在暗讽武则天。

张冠李戴的成语故事:姓张的帽子戴在姓李的头上,这一戴若是为了试试大小是否合适,式样究竟如何,那无可非议。若是有意这么错戴上了,那就不同了。

把姓张的人的帽子戴到了姓李的人头上,这叫作“张冠李戴”,比喻认错了对象或者弄错了事实。比如明人田艺蘅所著《留青日札》中有一篇《张公帽赋》:“谚云:张公帽掇在李公头上。有人作赋云:物各有主,貌贵相宜;窃张公之帽也,假李老而戴之。因此就把“张冠李戴”的出处安在了田艺蘅头上,可是人家田艺蘅明明说“谚云”,可见在他之前早就有了这个说法,田艺蘅只不过转述“谚云”而已。如此不求甚解,真是典型的“张冠李戴”!

“张冠李戴”比喻认错了对象或者弄错了事实。其实从历史上来看,这个成语是出自于武则天时期的,当时被称为“张公吃酒李公醉”,很少有人知道。张公暗指的是张昌宗、张易之两兄弟,是武则天身边最宠爱的两个人,李公自然是指李氏王朝,毕竟武则天的天下是从李氏手中夺过来的,也是在暗讽武则天。

“张公吃酒李公醉”也是当时流行的一句俗语,暗讽武则天夺取李氏天下后,改国号为周,并且非常狠心,将自己儿子李显的太子之位也废除了,而在武则天面前姓张的两位兄弟比武则天儿子还要得意,这让李显非常的不满怨恨,但是又无可奈何,这口气只能憋在心里,整日只能喝闷酒发泄自己的情绪,所以才出现了“张工饮酒李公醉”。

慢慢的这句俗语演变后的含义更加的讽刺了,此时的矛头不在指向李显,而是指向了武则天的丈夫唐高宗李治。“显然以当时的情况来看,这是一顶绿帽子,而“二张”两人将这顶绿帽子戴在了李治的头上,所以出现了“张冠李戴”。当然关于张和李的成语也有不少,但是真正的含义又有谁知道呢,大多数都是在猜测而已,时间久了都信以为真了。

不什么非什么成语大全?

非亲非故 故:老友。

不是亲属,也不是熟人。

表示彼此没有什么关系。

狗吠非主 比喻臣子各忠于自己的君主。

好丹非素 爱好红色,反对白色。

比喻对事物有偏见。

胡作非为 胡:乱;非:不对。

不顾法纪或舆论,毫无顾忌地做坏事。

齐大非耦 旧时凡因不是门当户对而辞婚的,常用此话表示不敢高攀的意思。

是古非今 是:认为对;非:认为不对,不以为然。

指不加分析地肯定古代的,否认现代的。

是是非非 把对的认为是对的,把错的认为是错的。

比喻是非、好坏分得非常清楚。

死于非命 非命:横死。

在意外的灾祸中死亡。

似懂非懂 好象懂,又好象不懂。

颂古非今 指不加分析地颂扬古代的,否定现代的。

无可非议 非议:责备,批评。

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

表示做得妥当。

想入非非 非非:原为佛家语,表示虚幻的境界。

想到非常玄妙虚幻的地方去了。

形容完全脱离现实地胡思乱想。

一表非凡 表:外貌;凡:平凡。

形容人容貌俊秀又有精神。

以古非今 非:非难,否定。

用历史故事抨击当前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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